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要求,省常中、市一中、北郊高中今年尝试在主城区进行自主招生,结合我校的实际,制定推荐工作方案。
一、推荐原则
严格按照常州市教育局《2014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关注全面,综合评价,择优推荐。
二、推荐名额
招生学校 |
校长实名推荐 |
学校推荐 |
总数 |
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|
1 |
5 |
6 |
常州市第一中学 |
|
6 |
6 |
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 |
1 |
2 |
3 |
合计 |
2 |
13 |
15 |
三、推荐组织
1.推荐领导小组
组长 蒋顺国 副组长 戴亚萍
组员 卢 凌 张大明 朱 虹
2.推荐审核小组
组长 卢 凌
组员 赵 军 朱 虹 陈 赟
3.推荐监督小组
组长 张大明
组员 王国坚 刘 虹(家长代表) 王晓芬(家长代表)
四、工作日程
日期 |
内 容 |
04.14 |
参加常州市部分高中试点自主招生工作会议 |
04.15 |
传达市局会议精神,成立领导小组,制订工作方案 |
04.16 |
召开毕业班班主任会议,部署推荐工作 |
04.17 |
公布本校推荐工作方案 |
04.18 |
召开有关学生和家长会议 |
04.21 |
汇总报名情况 |
04.22 |
审核小组对报名学生的信息评估,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推荐名单 |
04.23 |
公示确定名单 |
04.25 |
向三所高中递交推荐材料 |
五、推荐条件
1.思想品德表现优秀
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,各方面表现优秀。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,有勇于创新的精神,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的威信,起到榜样的作用。
2.学业成绩名列前茅
在校三年期间,勤奋好学,成绩优异。学校将按照学生学业水平综合排名,从高到低确定各高中校的推荐名单。学业水平综合排名参考标准:
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5%
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15%
九年级第一学期第一次质量调研15%
九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15%
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25%
九年级第二学期新课结束考试25%
3.综合素质表现突出
(1)综合荣誉
在我校就读期间,获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四好少年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3分/人,区级综合荣誉2分/人,曾获校三好学生2次以上得1分。以上区市级综合荣誉只计得分最高的一次,不累计加分。
(2)管理服务
曾担任学生会委员,其中学生会主席加2分,部长加1分。曾任班级正副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加1分,主要班委及考试学科科代表加0.5分。以上任职满一年,测评满意度高达90%,并经认定后才有效,不重复累计,取最高分。
(3)竞赛获奖
在校期间,由学校组织的参加区市级以上获奖,且必须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的,以证书原件为准。获全国一等奖加4分,全国二等奖、省一等奖加3分,全国三等奖、省二等奖、市一等奖加2分,省三等奖、市二三等奖、区级一等奖加1分。
竞赛获奖包括科技类、体育类、艺术类、文化类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)等,各类奖项只取最高奖项,不累计得分。
初中学校推荐标准:学业成绩排名占100%,综合素质按排名加权计入总分:排名第一加5分,2-3名加4.5分,4-5名加4分,6-7名加3.5分,8-10名加3分,11-12名加2.5分,13-15加2分,16-17名加1.5分,18-20名加1分,21-25名加0.5分。
按照以上标准计算综合总分,由高到低,依次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综合素质的汇总由学生自主申报填写、推荐审核小组审核论定。学业成绩由审核小组统计认定。
2.在推荐过程中,自荐材料如有弄虚作假、公示期间反映有重大问题的,学校将取消该同学的推荐资格,学校将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。
3.以上推荐方案解释权属推荐领导小组。
2014.04.17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