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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河海中学2014年三所高中自主招生推荐工作方案
发布时间:2014-04-17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校长室

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要求,省常中、市一中、北郊高中今年尝试在主城区进行自主招生,结合我校的实际,制定推荐工作方案。

一、推荐原则

严格按照常州市教育局《2014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关注全面,综合评价,择优推荐。

二、推荐名额

招生学校

校长实名推荐

学校推荐

总数

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

1

5

6

常州市第一中学

 

6

6

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

1

2

3

合计

2

13

15

三、推荐组织

1.推荐领导小组

组长  蒋顺国            副组长 戴亚萍

组员       张大明    

2.推荐审核小组

组长   

组员             

3.推荐监督小组

组长  张大明

组员  王国坚     虹(家长代表)   王晓芬(家长代表)

四、工作日程

日期

内      容

04.14

参加常州市部分高中试点自主招生工作会议

04.15

传达市局会议精神,成立领导小组,制订工作方案

04.16

召开毕业班班主任会议,部署推荐工作

04.17

公布本校推荐工作方案

04.18

召开有关学生和家长会议

04.21

汇总报名情况

04.22

审核小组对报名学生的信息评估,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推荐名单

04.23

公示确定名单

04.25

向三所高中递交推荐材料

五、推荐条件

1.思想品德表现优秀

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,各方面表现优秀。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,有勇于创新的精神,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的威信,起到榜样的作用。

2.学业成绩名列前茅

在校三年期间,勤奋好学,成绩优异。学校将按照学生学业水平综合排名,从高到低确定各高中校的推荐名单。学业水平综合排名参考标准:

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5%

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15%

    九年级第一学期第一次质量调研15%

九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15%

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25%

九年级第二学期新课结束考试25%

3.综合素质表现突出

1)综合荣誉

在我校就读期间,获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四好少年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3/人,区级综合荣誉2/人,曾获校三好学生2次以上得1分。以上区市级综合荣誉只计得分最高的一次,不累计加分。

2)管理服务

曾担任学生会委员,其中学生会主席加2分,部长加1分。曾任班级正副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加1分,主要班委及考试学科科代表加0.5分。以上任职满一年,测评满意度高达90%,并经认定后才有效,不重复累计,取最高分。

3)竞赛获奖

   在校期间,由学校组织的参加区市级以上获奖,且必须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的,以证书原件为准。获全国一等奖加4分,全国二等奖、省一等奖加3分,全国三等奖、省二等奖、市一等奖加2分,省三等奖、市二三等奖、区级一等奖加1分。

   竞赛获奖包括科技类、体育类、艺术类、文化类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)等,各类奖项只取最高奖项,不累计得分。

4.初中校长实名推荐标准:学业成绩排名占80%,综合素质排名占20%

  初中学校推荐标准:学业成绩排名占100%,综合素质按排名加权计入总分:排名第一加5分,2-3名加4.5分,4-5名加4分,6-7名加3.5分,8-10名加3分,11-12名加2.5分,13-152分,16-17名加1.5分,18-20名加1分,21-25名加0.5分。

    按照以上标准计算综合总分,由高到低,依次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综合素质的汇总由学生自主申报填写、推荐审核小组审核论定。学业成绩由审核小组统计认定。

2.在推荐过程中,自荐材料如有弄虚作假、公示期间反映有重大问题的,学校将取消该同学的推荐资格,学校将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。

3.以上推荐方案解释权属推荐领导小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14.04.17

附件:

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自主招生简章

常州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简章

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自主招生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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