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常教发〔2017〕5号文件精神,民办初中应遵循“自主招生、免试入学”的原则,严格按常州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、招生方案以及规定的招生时序,实施招生工作。
一、招生计划
6个班,招生人数270名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品德行为:五年级两学期、六年级第一学期品德行为综合评价等第均为“良好”以上;
2.学业成绩:五年级两学期、六年级第一学期各学科成绩评定等第以优秀为主;
3.身体素质:五年级两学期、六年级第一学期体育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均须“合格”。
三、招生办法
1.自愿报名
其他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在
2.小学审核
报名结束后,各小学逐一审核由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家长填写的信息,经严格核实准确无误后,统一填写《学生信息汇总表》,并将其在校内公示。公示结束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,报送我校。
3.自主录取
我校招生小组将根据录取条件,认真审核各小学报送的相关材料,按德智体发展情况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,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于06月28日15:00在我校园网上公示。
4.收费标准
根据常价费〔2015〕63号文件,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0元。
四、保障措施
1.在校董事会的主持下,成立由校行政、教导处等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实施招生的各项工作。
2.在校董事会的领导下,成立由校党组织、工会、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组成的纪检小组,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。
3.联系电话:0519-851658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