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河海中学学校和社区联系制度
为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,充分利用社区资源,构建学校、社区整体教育网络,与河海街道兰翔社区结成共建单位,为此制订本制度。
1.每学期初,学校负责召集社区代表,召开会议一次,讨论并商议拟定本学期共建计划。
2.每学期末,学校向社区汇报一学期工作情况、成绩与存在困难。
3.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,邀请社区领导参加,并积极争取社区的支持。
4.社区领导、代表享有评价学校、干部和教师的权利,并有义务提供整改建议。
5.由当地政府牵头,配合学校定期对学校周边的录相厅、电游室、台球室、网吧、饮食店、副食品店等进行清理整顿。
6.社区应大力支持学校建立德育活动基地,长期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劳动教育。
7.由新北检察院牵头,聘请竹辉律师事务所季雯晶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,定期为学生进行法制讲座。聘请派出所民警为学校治安副组长和法制教育宣传员。
8.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。
9.学校鼓励师生利用自身特长义务为社区服务,参加社区各项志愿活动。
10.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社区对学校满意度的调查。